現有山東省青島市經濟開發區市民廣場廊架檢修工程施工,為了確保工程安全順利進行,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工程范圍
廊架鋼構除銹、防腐;立柱上的鋁板、鋼化玻璃、燈箱、燈管的拆裝;鐵板、玻璃清理等工作內容;工程方面所用設備和器具的支出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第三條:工期要求:
1.進場時間:甲方電話通知5日內;
2.工期總日歷天數:45天。
第四條:工程承包價款
1. 本合同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按照維修架體的展開面積為結算依據,其單價為除銹16.5元/平方米(包括打磨直至將原有漆浮層清楚干凈且無任何浮著物);每遍刷油漆6.6元/平方米(一遍的單價,每遍的油漆用量不能超過合同約定的數值);鋼板、鋼化玻璃的拆卸更換22元/平方米(包括拆除、按裝,拆卸安裝各11元);立柱燈箱燈管拆卸安裝每套20元(包括拆卸、安裝、燈箱內電纜敷設、安裝);單純清理鐵板、玻璃污漬6元/平方米; 以上單價包括所有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所有的施工措施必須符合青島市相關標準(不提供發票,現金結算);刷漆工程量保證在5000㎡以上,(不足刷漆量以5000平方結算,增加工作量按實際單價內容結算),乙方結算按實際工作量結算。
2. 結算形式:(1)工程量×單價=合計金額
(含乙方人工工資、路費、伙食費、設備費、腳手鋼管費用)。
第五條:付款方法
乙方工程施工器具、人員全部進入施工現場5日內付10000元預付款。刷漆完成工程量一半時,付已完工程量造價的90%,刷漆完工后,刷漆款全部付清,拆裝、清理余款竣工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所有支付方式以現金方式結算。
第六條:工程質量要求
按照甲方質量要求施工。
第七條:施工安全責任
1.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一切工傷事故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其經濟損失。
2. 乙方施工前,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參加意外傷害保險。
第八條:其它約定
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在其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候,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的甲方的任何經營信息。
2. 乙方與廠方應保持正常、健康方面的工作關系,不得有不正當的關系,情況嚴重者,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上交人民法院判決。
4、 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按照總包單位對質量安全的相關規定執行,如出現不合作行為,總包單位有權提出整改與相應罰款,如果分包單位拒絕改正,總包單位有權更換新的分包單位。
5、分包單位現場必須安排相關的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以及安全負責人。
6、分包單位在每遍工序完成后必須經監理、建設單位負責人、分包單位負責人相關人員簽字認可后才能進行下步工序。
7、分包單位必須提供一份由分包單位與勞務人員簽訂的合同復印件(加蓋分包單位公章)。
8、分包單位必須向總包單位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書(加蓋公章)。
9、施工過程中漆料用量環氧富鋅底漆,每遍4平方米/公斤。環氧云鐵中間漆,每遍6平方米/公斤。丙烯酸中間漆,每遍6平方米/公斤。氟碳面漆漆,每遍6平方米/公斤。施工過程中甲方將漆料交予乙方,由乙方控制用量,超過用量由乙方承擔。
10、刷漆工程量暫定5000㎡(結算時按照工程實際施工內容結算),乙方結算需要拿由甲方、監理等相關人員共同簽字的工序驗收合格單,否則視為工程量不存在。
11、所有被乙方拆除的設備、配件均由乙方保管,施工前由甲方照相留證,出現損壞、丟失均由乙方負責。 |